重庆二外出国预备班
学 生 操 行 管 理 条 例
(试行)
一、 扣分
1. 着装整洁,符合中学生形象。不化装,不烫发,不染发,不散发,不佩带首饰,不留长指甲,不穿拖鞋进教学区,违者每次扣5分。
2. 努力学习,认真做笔记。上课不讲话,不睡觉,不随意走动,不吃东西,不看与课堂无关的书籍、报刊、杂志,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。按时按量完成作业,不欠作业,不抄作业,违者每次扣3分。
3. 不迟到,不早退,上课期间不准回宿舍,违者一次扣2分;旷课一节扣5分。
4. 不抽烟、不喝酒,违者一次扣5分。
5. 积极锻炼身体,参加集体活动和集会,以集体光荣为荣,以集体耻辱为耻。按时出操并遵守出操纪律,不得无故缺席,违者每次扣2分。
6. 热爱劳动,无故不按时做清洁者,每次扣3分,另外罚做清洁一次;个人课桌和地面要保持整洁,违者每次扣1分。
7. 爱护公物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不得在教学区内进行体育活动,违者每次扣2分。
8. 不得在校园内从事棋牌、赌博活动,违者每次扣5分。
9. 不得擅自更换教室座位和寝室床位,违者每次扣3分。
10. 教学区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上课期间(含自习)不得出现手机、MP3、游戏机等类似物品,不准带笔记本电脑来学校,违者每次扣5分并没收该物品,学期结束后退还家长。
11. 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,对人有礼貌,上课期间出入教室者一定要得到老师允许方可,违者每次扣3分。
12. 正直诚信,不撒谎,不欺骗,违者每次扣3分,考试作弊每次扣10分。
13. 不拉帮结派,不骂人,不讲脏话,不侮辱人,不打架,不顶撞老师和家长,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扣5—15分。
14. 不得违规出校门,周一到周五不准外出,违者每次扣10分,并交德育处处理。
15. 有事需离校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本人请假,不得请霸王假,即先斩后奏,不得让人代为请假,违者每次扣6分。
16. 不得随意请假,病假需出示医院或者校医务室证明,事假必须有详细的请假条(不少于100字)且必须有家长签字。若无上诉材料,则一律视为随意请假,每次扣6分。
17. 严禁同学间转借病假条、出门条、出入证,违者每次扣10分。
18. 家长未经班主任允许,不得将学生带出校门(包括带出校门用餐后送回),违者按旷课处理,每次扣6分。
19. 住校生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纪律,若有寝室扣分,肇事者按寝室扣分4倍操行分扣罚,男女相互窜宿舍扣20分。
20. 男女同学之间不得有不适当的行为或举动,违者每次扣5分。
二、 加分
21. 学习进步,表现良好,上课积极,并且得到老师表扬者,根据情况可加2—10分。
22.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者,每人每次加2分。
23. 热爱班集体,并且为班级争光者,根据情况可加2—10分。
24. 每人在一周内无任何违规行为,每周加2分。
25. 根据个人表现情况,班委会可以讨论并报批班主任适当加分。
未尽事宜,以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中学生礼仪常规》为标准,严重违纪的,每次扣10—15分。
【备注】
每学期每位同学的操行总分为100分。班干部每人每学期根据工作情况可加0—10分,但是班干部违规将加扣1分。低于80分者将会受到国际部警告,并将交由家长领回反省一周;低于70分者,报学校处分;学年结束时,操行分未达到85分者,将不予评优。每学期病假、事假及迟到(旷课一次算两次迟到)累计达10次以上(含10次),也不予评优。
重庆二外国际部出国预备班项目组
2009年10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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